拆迁补偿是: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、县级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相应的补偿,补偿包括房屋补偿费、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,以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国土部门的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第十七条
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、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:
(一)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;
(二)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、临时安置的补偿;
(三)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。
市、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,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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